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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贵阳教育大事总结

【来源:易教网 更新时间:2010-01-14

  几天前,我们与2009年挥手道别。一年的时间并不长,可是在贵阳的教育领域却发生了不少值得记取的事,它们传递着改革的信号,它们点亮了孩子的明天,它们让我们生活的这座城市露出了不同的表情:有微笑,有震撼,也有希望和期盼——

  校园中运动的学生。刘辉摄

  【关键词:荣誉】

  事件回放——

  贵州省“两基”通过“国检”

  要说今年教育界的头等大事,首推的当然是贵州省“两基”通过“国检”。

  按照《义务教育法》和国家有关规定,国家教育督导团于2009年6月14日至21日,分赴贵阳、遵义、毕节、黔东南、黔南、黔西南6个市(地、州),对我省“两基”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。重点抽查了开阳、遵义、赫章、雷山、荔波、兴仁6个县,共检查了23个乡镇、56所学校。

  国家教育督导团表示,在贵州省委、省政府的高度重视、奋力攻坚下,全省义务教育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和历史性成就,“两基”人口覆盖率达到100%。2009年8月,教育部研究认定我省实现了“两基”目标。

  【关键词:创新】

  事件回放——

  部分中小学首推学区改革

  2009年秋季,我市部分中小学首次尝试学区管理改革。按照相对就近、优化组合的原则,云岩区组建了环西小学学区等5个学区,南明区组建了贵阳十八中学区等4个学区,学区内实行“学生划片入学、师资均衡分配”。各学校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、特长班。

  学区内教师实行交流任教和绩效工资制。学区内各学校教师的绩效工资各等次的奖金额一致。教师编制保留在原学校,每年起始年级原则上50%以上的教师须实行交流,且原则上3年不变。其余年级的教师也应按一定比例进行交流。

  事件回放——

  五年内建成花溪高校聚集区

  “地盘不够”,一直是困扰贵州师范大学、贵阳医学院等驻筑省属高校的发展“瓶颈”。为了解决省属高校在中心城区“布局过挤”问题,2009年9月,贵阳出台了《关于支持驻筑省属高校建设与发展的意见》,将支持省属高校的发展计划正式纳入了贵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。

  《意见》提出,用5年左右时间,建成配套设施齐全、功能完备、环境优美的花溪高校聚集区,今后市规划部门在规划审批时将严格把关,在聚集区范围外不再审批高校新增建设用地规划。目前,贵州师范大学、贵州财经学院、贵阳医学院等5所高校已决定入驻园区。

  【关键词:免费】

  事件回放——

  贵阳户籍学生免费读中职

  为大力推进贵阳市职业教育发展,贵阳市委、市政府将“免除贵阳户籍中职新生学费”列为2009年为民所办十件实事之一。从2009年秋季起,我市公办中职学校一律不得向符合免除学费条件的学生收取学费。去年一年,该政策共惠及学生8167名,免费总金额679.19万元。

  同时,贵阳市仍在施行“贫困学生国家助学金制度”,所有农村、县镇及城市贫困家庭的中职学生,中职一、二年级均可申请每年每人1500元的生活补助。

  事件回放——

  务工人员子女教科书免费

  与“贵阳户籍学生免费读中职”一起写进2009年贵阳“十件实事”的,还有“为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免费教科书”。

  2009年,我市建立了公办学校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保障机制,包括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,新建或改扩建8所接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公办中小学,提高公办学校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比例等。

  2009年秋季新学年开学后,这些好政策已一一实施,现免费教科书已发到9.5万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手中,我市为此投入资金493.06万元。

  【关键词:叫停】

  事件回放——

  南明区叫停幼儿园收费兴趣班

  “识字多加上会心算,就代表娃娃很聪明?”2009年5月,南明区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的通知》,明确规定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幼儿家长推荐、推销幼儿教材;不得占用幼儿在园时间开办各类收费兴趣班。其目的,正是在于让孩子们真正享受到快乐自由的幼儿园生活。

  南明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家长,对于3至6岁的孩子来说,最重要的任务是养好身体、树立自信、快乐生活、健康成长。如果一味以学习“特长”、培养“兴趣”来占用孩子的玩乐时间,过大的学习压力只会让幼儿产生反感,得不偿失。

  事件回放——

  中小学教师对有偿补课说“不”

  让学生和家长敢怒不敢言的“有偿家教”,在2009年被我市教育部门“叫停”。我市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进行有偿家教者,将受到“评优评先一票否决”的重处。

  2009年10月,市教育局出台《关于禁止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》,将利用“午托班”收取费用补课、暗示学生“参加辅导”等6种情况划定为有偿家教行为。

  按照《通知》,凡违反有关规定进行有偿补课的教师,一经查实,除须清退补课所收费用外,还将视情节轻重接受通报批评、限期整改等处理。如因有偿家教造成学生伤害责任事故的,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。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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